□宋鹏伟
山西省发改委、省住建厅、省公安厅、省自然资源厅制定《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》,加快补齐全省停车设施供给短板,各城市到2025年停车设施需求基本得到合理满足。在此过程中,推动停车充电一体化建设,新建停车场(库)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数量应不少于停车位总数的10%。(3月24日《太原晚报》)
停车充电一体化,即停车的同时就能充电,如此能源补充方式显然是最佳方案。为此,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。首先就是加快充电桩建设,至少让车主少排队,不必时刻有里程焦虑。毕竟,电价虽然远比油价低,但充电本身的成本也必须考虑在内。即使只在市区开,这也是一大变量——单位或家附近有无充电桩、能否随去随充、停车费和电费贵不贵……凡此种种,都不是车主能够决定的。因此,需要进行顶层设计。《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》中诸多举措都是着眼于挖掘现有硬件设施的潜力,力求满足电动汽车的需求。
然而,在停车难尚未得到很好解决的前提下,潜力挖掘的天花板十分有限。当务之急,还是要立足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桩“进小区难”的问题。事实表明,很多物业对车用充电桩不上心,甚至是处处设防,使原本合情合理的诉求时常遭遇软钉子。通常,业主在安装充电桩前需要向物业申请,但对方往往以电力负荷有限和消防安全等理由拒绝。不得不说,很多担心有其合理性,毕竟小区车库属于封闭环境,一旦发生意外,后果往往不堪设想。然而,是真的不具备安装条件,还是因为担心承担责任或影响自身利益,不能总是物业自说自话,还需要专业部门鉴定。
退一步说,即使物业公司的担心都是真的,也不是没有解决之道。一方面,通过规范化改造或引入保险机制等方式,可以分散风险,将意外发生的可能降低到最小;另一方面,在小区规划设计过程中,就应当考虑到日后安装充电桩的需要。近日开始征求意见的《住宅项目规范》已明确提出:住宅项目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。山西出台的《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》也要求,新建停车场(库)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数量应不少于停车位总数的10%。
当充电就跟加油一样方便时,电动汽车自然会得到更多人的青睐,由此带来的节能、环保等效应也将充分发挥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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